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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落实资金,确保到位。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严格专款专用,坚决防止截留、滞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使财政投资真正用于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给予补助,并逐年增加补助专项资金额度。各级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组成项目建设督查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增强大局和服务意识,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沟通顺畅、衔接严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推进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全面深入开展。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搞好技术服务和指导,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发改、财政、金融等部门要积极增加水利投入,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电力、交通等部门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工程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水利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要实行建设进度周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又好又快实施。

  (四)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健全和完善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验收交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各施工现场要充实技术力量,切实细化和优化工程施工方案,保障施工条件,保证满负荷施工,千方百计保证工程按计划推进,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把原材料进口关,严把施工过程关,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经得起检验。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创新主题,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在水利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率先垂范,示范带动,掀起全市兴修水利的热潮,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全面开展。今冬明春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劳动内容要以灌区末级渠系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水库和堤防工程建设为重点,辅以渠道及塘库清淤。各县(市、区)和乡镇要切实为当地发展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村屯动员农民,层层发动,引导受益农民投资投劳,参与面上冬春水利建设。对农民群众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要积极引导受益群众开展“一事一议”,按照乡(镇)协调、分村议事、联合申报、统一施工、分村管理资金与劳务、分村落实建设任务的程序和办法实施。财政补助资金和通过“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都要全程公开,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六)示范引导,突出效益。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选择示范区、示范片,实行重点扶持政策,通过集中资金投入,连片配套改造,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转变、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努力培育亮点,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样板激励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冬春水利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各地要明确本地工作重点,注重现有工程的配套改造,与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相配套,与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相配套,与大中型灌区建设相配套,与地方特色农业建设相配套,与农林路建设相配套,努力实现工程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善、效益发挥明显、产业同步升级、农民同步增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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