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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8.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329.47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12平方公里。要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着力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改善山区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二)自治区冬春修新增资金项目.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冬春水利建设科学发展三年计划》,自治区三年内新增10亿元财政资金专项投入冬春水利建设,今冬明春重点安排末级渠系连片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待计划下达后增列。

  (三)地方面上冬春修水利建设项目。

  我市今冬明春面上水利建设计划投资3724.1万元,包括整合其他涉农部门投入水利项目资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清淤、机电泵站维修、水库维修加固、堤防应急修复、塘坝维修和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1年8月至10月)。

  做好调查摸底,研究编制2011至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计划实施方案,部署冬春水利建设,组织开展招投标等项目建设前的准备工作。动员全市通过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冬春水利建设深入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

  按照计划方案,全面组织实施,迅速掀起高潮。组织施工单位,全力开展项目施工,充分利用冬春季雨日少、利于施工等有利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市及县(市、区)党政领导及机关干部带头参加兴修水利劳动1至3日。同时大力宣讲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央、自治区有关支持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适时召开全市冬春水利建设现场会、交流会、促进会等,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组织检查督导组,经常深入各县(市、区)及项目现场,检查指导。力争2012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冬春水利建设目标任务。

  (三)工程扫尾及总结评比阶段(2012年4月至5月)。

  对一些因特殊情况,3月底还未完工的工程项目,抓紧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扫尾,及时完工,确保春耕生产能投入使用和工程安全度汛。需要验收的项目,按相关程序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在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评比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力度,层层建立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任指挥长的冬春水利建设指挥机构。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定任务、定质量、定投资、定时间,做到县(市、区)领导包片抓点,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考核力度,把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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