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8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梧州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桂发〔2011〕22号)精神,为有序有力推进我市2011至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设施建设步伐,打牢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用水,确保明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至2012年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坚持以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自治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促发展”为主题,以增强防洪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堤防建设为重点,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和社会力量支持水利发展的积极性。全民动员,掀起今冬明春水利建设高潮,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强度进一步增强,规模声势进一步壮大,综合效益进一步显现,提高我市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要求
按照“三个创新”和“三个结合”的要求谋划工作,以更大力度、更高水平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冬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取得实效。
“三个创新”:一是组织模式创新。要围绕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引导和组织农民筹资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小型水利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二是投资模式创新。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安排不少于15%专项用于城镇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资金,并积极整合各涉农部门资金,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实现多渠道投入水利建设新格局。三是建设模式创新。要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末级渠系和“五小”水利建设,加快推进“万元增收工程”水利项目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