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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柳政办〔2008〕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

  《柳州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柳州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工作,减少强降温天气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柳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3)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1.4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主要用于强降温天气发生后的突发公共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协助分管副市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市民政、公安、交通、公路、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农业、发改委、经委、商务、物价、粮食、建委、电信、气象、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职责

  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强降温天气抗灾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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