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建设
2008年8月20个市级试点建设项目启动,10月进入全面开工建设。
(三)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做好验收资料的整理汇总,并由各县初验后报市级验收。
九、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柳州市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成员单位有:宣传部、发改委、建委、民委、新农办、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供电局、公安消防支队、市投控公司、融水县人民政府、三江县人民政府等共18个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发改委、市消防支队领导担任,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县、乡两级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市、县、乡、村各级成立相应的村寨防火工程会战领导组织机构,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搞好大会战工作。
1. 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
2.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计划安排、督促检查和协调处理、情况汇总和工作简报,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3. 各部门职责:
(1)发展和改革部门牵头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可研等报批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投资计划的下达工作。协调处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事宜。
(2)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筹措、划拨、管理和检查。
(3)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指导村寨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对灶改、寨改的技术标准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5)公安消防支队负责项目消防工程设计的技术审核工作,指导、协助各地乡(镇)、村寨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以及消防器材的统一招标工作。
(6)水利、供电局分别负责水改、电改的技术审核、指导和检查。
(7)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寨改过程搬迁农户的宅基地问题。
(8)市委宣传部负责对大会战工程建设的综合报道、宣传。
(9)新农办负责组织各点新农村指导员做好会战督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