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加强甘蔗种植机质量管理的通知
(桂农机科〔2011〕29号)
各市、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农业机械鉴定站,甘蔗种植机生产、销售企业:
今年来,我区各级农机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快甘蔗生产机械化,特别是种植环节机械化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点,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扶持政策,通过将其列入广西急需发展的产品范围,适当放宽了进入补贴目录的条件,即通过省级以上技术鉴定就可以进入广西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实行高额累加补贴,促使区内外生产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在较短时间内将产品投放市场,使我区甘蔗种植机的研发、使用和推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应当看到,由于甘蔗种植机是新研发产品,尚处于边研发、边示范、边推广阶段,技术成熟度不够,技术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得不到保证。为了促使生产企业改善产品性能,增强产品的可靠性和适用性,避免将不成熟产品推向市场得不到用户、社会的认可,用好用实国家宝贵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经研究,现就提高甘蔗种植机的产品质量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产品可靠性和适应性试验。在广西销售、推广使用的甘蔗种植机,在获得推广鉴定证书前均须进行可靠性试验,试验结果将作为企业申报下年度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基本条件。从2011/2012榨季开始,对列入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甘蔗种植机,要在广西开展适应性试验;没有进行可靠性试验的,要开展可靠性试验。对没有做可靠性、适应性试验,或可靠性、适应性试验结果通不过的产品,不能再享受下年度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可靠性、适应性试验可由生产企业自愿委托省级以上农机鉴定机构实施。产品通过可靠性试验且满足推广鉴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可申请省级推广鉴定,获得推广鉴定证书方能进入2013年《广西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二、严格控制补贴机具数量。对已列入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甘蔗种植机,未做过适应性试验和推广鉴定之前的产品2011-2012榨季每个企业每个型号给予补贴数量最多为30台。
三、生产查定。每个型号产品,自治区农机局委托农机鉴定机构任选2台在用机进行生产查定,以核查产品实际使用中的质量状况和作业效果。生产查定要求对每台产品进行不少于3个连续作业班次,每个作业班次不少于6 小时的作业。生产查定期间不得出现致命故障和严重故障,生产查定期间有效度≥95%(轻微故障不计)。2台中至少有1台符合要求。生产查定结果由农机鉴定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