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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提供近年来我区与湖南省在环境保护领域合作情况及下一步合作思路有关材料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提供近年来我区与湖南省在环境保护领域合作情况及下一步合作思路有关材料的函
(桂环函〔2011〕1344号)


自治区泛珠合作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提供近年来我区与湖南省合作情况及下一步合作思路有关材料的函》(桂泛珠办函〔2011 〕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材料报送如下:

  近年来我区与湖南省以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泛珠环保会议”) 为平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交流。
  一是开展跨界重点环境问题解决的省际合作,即就我区与湖南交界水域的水质和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磋商和合作,并开展会议交流。
  二是开展跨省界重点河流水质交接断面监测,双方共同参加了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监测会议,并提出了合作方向。
  三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双方互相支持由对方开展的第四届(湖南主办)、第五届(广西主办)泛珠环保书画展、摄影展等活动。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双边、多边工作需要,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跨界重点环境问题解决的省际合作。通过泛珠环保会议开展有关流域环境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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