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互联网报送,报送邮箱为tshbbgs@163.com。
(二)凡直接报送文字材料时,应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三)凡报送信息一律实行一事一报。
(四)每月底报送本月信息条目汇总情况。
五、报送内容
市环保局办公室编印《唐山环境信息》简报,分为简讯和专题性信息。简讯分为: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生态保护、环境经济、环境管理、环境宣传、环境监测、环评动态,外地环保信息。专题性信息分为:领导言论、典型经验、调研专刊、重要工作动态、信息约稿。
六、考核计分标准
总积分由综合考核、单项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综合考核:包括国家、省、市及局本级四级累计信息采用分数和信息工作基础分数。
1、市局本级
市环保局办公室选编后,经《唐山环境信息》采用的,简讯每条加5分,专题信息每条加10分。
2、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
市环保局办公室选编后,上报市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被《唐山快报》、《信息快报》采用的,每条加15分。
3、省环保局办公室采用信息
市环保局办公室选编后,上报省环保局,被省环保局采用的,每条加30分。
4、市环保局办公室选编后,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被国家环境保护部采用的,每条加50分。
5、信息工作基础建设分数(共200分)。
①报送信息以月为单位进行考评计分,凡按期完成报送信息任务的计100分;凡未按期完成报送任务的,一律不得分。②单位主要领导重视、支持信息工作,将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之中,并作为奖惩的依据,加计40分。③信息机构健全,有分管信息工作领导,配有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加计20分。④注重信息人员的培养和使用,信息人员能够积极有效的创新工作,加计20分。⑤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办公室信息工作的有关活动和重点题目的协作攻关,认真落实信息工作的其他有关任务,加计20分。
注:同一篇信息被分别采用的,可累计加分。
(二)单项考核:
1、所报信息被市环保局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每条信息按原分值的两倍计算。所报信息被省、市领导做出肯定性批示的,每条信息按原分值的四倍和三倍计算。
2、各县(市)区环保局积极向省环保厅报送信息,在省环保厅年终总分的2倍计入市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