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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2011)


  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实施卫生、教育、公安等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的发生。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儿童伤害预防监测机制和儿童伤害报告制度。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意外伤害防范等基本知识教育。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广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9﹒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影响体育教学、课外活动、业余训练和校园安全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开展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儿童科学开展体育锻炼,提高儿童健康素质。

  10﹒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教育,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1﹒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儿童心理咨询和心理问题防治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2﹒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帮助儿童掌握相关知识、形成正确的观念。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3﹒加强儿童产品管理。制定儿童专用商品质量管理标准,建立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儿童专用商品及游乐设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杜绝无标生产行为,将生产销售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落实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强化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

  14﹒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继续加大治理大气、水、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水源保护、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5年超过96%,到2020年达到98%;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100%;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至少建立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推动有条件的村建立幼儿园。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与适龄健全儿童同等水平。

  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校际差距。

  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8﹒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2﹒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完善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继续推行合作学区制办法,缩小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形成惠及所有儿童的公平教育。

  3﹒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构建市、区县、街(乡镇)三级社区早期教育指导网络。加快建设社区早期教育资源中心,依托社区和幼儿园积极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早期教育,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与服务,满足早期教育需求。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

  4﹒全面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培训,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资源,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保障女童、流动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增加流动人员聚集社区的早期教育资源中心数量,推广接收流动儿童的“阳光乐园”建设。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和管理。

  5﹒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扶助基金和减免费用,保障流动儿童与本市居民子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6﹒保障弱势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建立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全面推广为重残儿童送教上门服务,重点扶持福利机构开展重残儿童教育工作。保障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7﹒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儿童的教育需求。

  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

  9﹒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发挥科普基地等资源的教育实践作用。充分开发资源,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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