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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2011)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对贫困、重症患者的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确保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服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严格监测孕产妇梅毒感染,对已感染者进行积极治疗,降低先天梅毒婴儿出生率。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督管理。

  8﹒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加强宣传,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服务。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10﹒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做好流动人口中孕产妇保健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保证流动人口中贫困孕产妇得到救助。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1﹒引导和支持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和实施体质监测制度,提高妇女体质监测的比例。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5年超过96%、2020年达到98%,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7%、2020年达到98%以上,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7﹒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得到提高。

  8﹒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

  9﹒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

  策略措施:

  1﹒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保证女童入园。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及家庭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扶持力度,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妇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落实对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提高农村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组织失业和流动妇女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创业就业能力。根据残疾妇女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8﹒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加强和完善社区教育机构建设,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女性科技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

  10﹒加强女性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开展社会性别和女性发展相关项目和课题的研究,推动妇女理论研究。提高女性学学科等级,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11﹒实施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课程和教材相关指导机构中增加社会性别专家。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12﹒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13﹒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差距缩小,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妇女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继续推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成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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