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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暨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暨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28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为切实加强我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市政府决定,结合全国第21个“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和江苏省第一个“119”消防宣传活动月活动,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动员,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
  紧密围绕全市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工作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宣传贯彻工作,于11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进万家”为主题的全市消防宣传月活动。市政府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公安、消防、安监、工商、人保、教育、文化、总工会、民政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全市消防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成立“119”消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进万家”的主题,开拓思路,创新形式,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受教育程度。要组织各行业、各单位领导、职工、居民、学生前往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实物展示、模拟设施体验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在体验灭火和自救逃生活动中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要充分发动各地消防志愿者组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借助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公益广告等途径,鼓励广大市民和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要积极以专题节目、流动字幕、新闻动态等形式,通过各类热点收视栏目大力宣传火灾危险性和预防火灾的方法。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车站、码头、机场等客流量大的场所,要发放宣传资料、张贴防火须知、播放公益广告,传播消防理念,提醒群众注意冬季防火安全。
  二、加大“清剿火患”行动力度,强化冬季防火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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