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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187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7〕188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务求检查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各级、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在检查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置群众利益和国家要求于不顾。我委将对各地开展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对各地工作不力或不作为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的部门予以宣传和表扬。
  三、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地区食品价格所存在的问题,拟定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力量配置、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并请各地在收到本通知后两日内,将具体工作方案上报我委。
  四、加大查处力度。各地对有线索或已掌握证据的违法案件要认真查处,对查出的违法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五、切实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对反映到各级发展改革委的举报线索和案件,当地发展改革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根据反映的问题和所在区域,立即交由当地价格执法部门查办。我委将对移交案件的查办情况进行督查。各地要做好价格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查处举报案件。
  六、建立巡查制度,形成统一、高效地工作机制。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分四个层级:乌鲁木齐市为一级;各地、州、市府所在城市(除乌鲁木齐市)为二级;人口数量大并相对集中的县市为三级;其余县市为四级。我委将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巡查;各地、州、市(含乌鲁木齐市)巡查、检查并举。各地要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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