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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清洁土壤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宣传,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各县区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多种载体和科普教育、干部培训、热线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土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清洁土壤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清洁土壤行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湖州市清洁土壤行动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完成时间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综合整治

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推行电镀行业的“圈区管理”。加快铅蓄电池、制革企业和金属冶炼的同类整合。加大重点防控区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各县区政府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2011-2015

大力推进重金属排放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推动铅蓄电池、制革、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和不锈钢酸洗等行业的技术革新。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

2011-2015

扎实推进重点防控区、防控行业和企业的综合治理,组织各县区制定并实施重点防控区综合污染防治规划,整顿提升重点防控行业,加快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重金属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完成重点防控企业的达标整治。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2011-2015

大力推进炼钢、废弃物焚烧、再生有色金属生产等重点行业二恶英减排工程。重点行业单位产量(处理量)二恶英排放强度比2008年削减10%。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2011-2015

严格新建二恶英排放项目环保准入,加强项目环评二恶英污染防治专项审核,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措施,强化“三同时”验收二恶英排放监测。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2011-2015

加快淘汰再生有色金属生产、废弃物焚烧、炼钢行业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

各县区政府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2011-2015

重点改造年处理能力大于3万吨(含)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逐步淘汰年处理能力3万吨以下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各县区政府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2011-2015

完成多氯联苯封存点电容器清运处置,加强多氯联苯污染场地监督管理。

  湖州电力局

  德清县政府

  吴兴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深入调查杀虫剂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现状,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污染源优先治理目录。到2015年,已识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无害化管理率达到100%,已识别杀虫剂类污染物安全处置率不低于85%。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2011-2015

抓好危险废物源头监管,重点落实台帐、申报、转移申请和联单跟踪等基本制度。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引导持证经营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有效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到2015年,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2011-2015

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延伸。到2015年,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各县区政府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2011-2015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到2015年,完成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34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泥达到规范化处置要求。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县级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重点企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各县区政府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2011-2015

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处置的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力度。

各县区政府

市建设局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2011-2015

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推广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模式,推进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2011-2015

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加强肥料、农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中有害成分的监测。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2011-2015

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

建立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和月报制度。到2012年,重金属重点防控企业全部实现废水、废气的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控联网。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2011-2012

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到2013年,市级环境保护监测站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所在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重金属专项实验室,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并具备开展污染源及周边水、气和土壤环境监测的能力;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2011-2013

开展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监督性监测。到2015年,全市废弃物焚烧企业二恶英定期监督性监测执行率达到100%。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全面实行建设项目土壤污染评价制度,落实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排放项目用地事先监测和定期回顾性评估要求,督促企业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

市环保局

各县区政府

2011-2015

在主要农产品产区及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溉区等敏感区域新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长期定位监测点,建立农田土壤污染综合监测点和农田土壤污染综合防控试验站。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强化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双重监督,定期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环境安全抽查,定期通报相关农产品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到2015年,主要农产品基地土壤重金属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2011-2015

实施《浙江省清洁土壤行动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执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土壤污染监测技术规范,建设一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覆盖全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重点防控源和主要农产品产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2011-2015

完善环保、国土、农业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土壤环境状况数据库,实现污染场地状况和土壤环境质量信息互通共享。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深化污染企业原址调查,开展在产企业场地环境风险识别。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编制污染场地环境风险控制清单。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深入推进基本农田土地质量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调查。

各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2011-2015

启动全市山地丘陵农业地质环境调查。

各县区政府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2011-2015

制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分类处理措施。建设场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到2015年,全市至少建成1个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工程。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2011-2015

推行化工、制药、农药、涉重金属搬迁企业原址土地收储污染评估制度和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前的治理修复。到2015年,新增的工业用途转非工业用途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执行率不低于90%,新建非工业用途建设项目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2011-2015

加强制度建设

实施污染场地环境管理办法,执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和治理修复验收规程及土壤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设局

市质量技监局

2011-2012

加强资金与技术保障

统筹安排各类生态环保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科研试点、重大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和污泥处置工程。

各县区政府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2011-2015

积极争取中央各类生态环保补助资金用于土壤污染防治。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各县区政府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2011-2015

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推广应用重金属污染物去除和生物治理等关键、共性技术。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2011-2015

加强危险废物、新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态毒理和环境行为生态效应评估,健全高风险人群环境与健康评估体系。

市卫生局

市科技局

市环保局

2011-2015

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土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清洁土壤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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