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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之家建设

省教育厅

省妇联

依托农村中小学校和乡镇文化站建设留守儿童之家,使全省农村留守儿童课余有去处,课外有关爱。

2012年完成任务,2013年退出

8

农村儿童安全保障

省教育厅

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儿童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安全成长。

新增项目

就业服务类

   

9

新型农民培训

省农委

围绕一、二、三产业,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到2015年合计培训新型农民200万人以上。

继续实施

10

就业技能培训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实用技能。

2012年起将原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调整为此项目

社会保障类

   

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逐步扩大试点,2011年覆盖60%的县(市、区),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新增项目

12

社区养老服务
  机构建设

省民政厅

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新增项目

1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省民政厅

向社会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新增项目

1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省民政厅

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为目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继续实施

15

农村五保供养

省民政厅

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确保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

继续实施

16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省人口计生委

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奖扶(特扶)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推进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全覆盖。

继续实施,扩大政策覆盖面

17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省残联

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继续实施

18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省民政厅

加快新建和改扩建标准化乡镇敬老院,建成内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五保对象满意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

继续实施

19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省发展改革委

对符合政策的农村水库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期限20年,并进行项目扶持。

2012年退出

20

光荣院建设

省民政厅

以市为主建设30所标准化光荣院,安置床位3800张。

2011年完成任务,2012年退出

21

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

省民政厅

2010-2012年底,新建、改扩建61个县级社会(儿童)福利中心,新增床位5400张。

2012年完成任务,2013年退出

医疗卫生类

   

2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省卫生厅

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慢性疾病和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新增项目

23

中心卫生院建设

省卫生厅

开展中心卫生院急诊急救、手术室等业务用房的改建,以及污水处理、垃圾、配电等设施建设,添置和更新诊疗、办公等工作设备,开展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生培训和业务骨干进修,提高中心卫生院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

新增项目

2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省卫生厅

通过改扩建、新建、购买等形式,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

新增项目

25

贫困残疾人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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