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开发利用地方党史资源为重点,深化党史宣传教育。把党史宣传列入各级党委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规划,强化党史宣传在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巩固和扩大党史宣传阵地,加强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的党史宣传,特别是重要节日、纪念日的党史宣传。重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党史教育,把党史纳入党校、团校教育课程,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党史教育,建立健全党史教育基地,改进党史教育方式方法,推动党史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市、县党史部门在办好两级党史期刊的同时,充分利用具有地方党史特色的重要题材,精心谋划,积极组织,提供更多的、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6、以发挥好党史部门作用为重点,做好有关统筹、服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各级党史研究室是地方党史研究的专门机构,也是党委主管党史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有关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党史部门要按照“开门办史”的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党校、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注意发挥党内老同志和专业工作者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共同参与党史工作;加强对本地党史学会、新四军研究会、历史学会等群众学术团体的服务与指导,积极开展党史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搞好党史资源的普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做好党史题材出版物、图片展览、影视作品等方面内容的审核把关工作。市委党史研究室加强对县区党史工作的检查和业务指导,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
7、把党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党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史工作任务,加强对党史重大课题和活动的指导,协调解决党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史工作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加强经常性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党史工作。把党史工作作为党委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党史工作与党的其它工作的发展相一致。
8、加强党史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健全机构、稳定队伍、充实力量、提高素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市两级党史研究室,理顺党史工作体制,抓好人员编制落实。市、县党史部门原则上按现有编制和领导职数,配齐工作人员,配强领导班子。结合实际搞好区一级党史机构的设置和力量配备。把党史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完善工作考核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体系,强化激励机制,重视和关心党史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出人才、出成果、出精品的环境。
9、加大对党史工作的保障力度。把党史工作业务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专项经费。加快党史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改善工作和资料存放条件。重视搞好组织协调,发挥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高等院校和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的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合力,共同开创党史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