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24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等28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14110002),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扶京门路22号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扶京门路22号、北京市昌平区于辛庄村西口路南北五条2号;
2、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铁路医院(14110023),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新兴路8号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新兴路8号、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军民路14号楼一层;
3、北京市昌平区城区亢山社区卫生服务站(14162009),名称由北京市昌平区城区亢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城区宁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亢山广场对面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宁馨苑13号楼1至2层商6;
4、北京市昌平区沙河中西医结合医院(21110070),地址由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大街70号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巩华城大街42号;
5、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乐社区卫生服务站(27162009),因机构撤销,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6、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北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27110018),因机构撤销,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