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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湖州市119天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是在全市开展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方案要求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整顿,切实扭转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损坏严重的被动局面,确保其真正发挥应有的报警、灭火作用。根据我市实际,各地要对消防通道、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情况作一次全面的基础性调查,对发现的隐患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提高灭火的基础性保障能力。
  三是全力抓好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治理。各地公安部门要主动会同教育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加大对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坚决拆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铁栅栏。
  四是继续全力抓好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继续加大对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和曝光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杜绝因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造成新的火灾隐患。
  五是抓好“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在全国、省、市及各县(区)两会以及元旦、春节来临前,各级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全方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好各专业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器材的检查及灭火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春运和“两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表彰阶段(2006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
  对119天专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中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奖优罚劣。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把抓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各县区要适时组织召开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逐层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有效的组织和开展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二)大力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宣传活动,切实加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冬防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在第一阶段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特点,大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在元旦、春节及学校放寒假前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学校学生和工厂职工对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火灾隐患的认识,使消防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各地要结合全市冬防会议精神和当地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立即组织检查组,分组多片开展以“查隐患、堵漏洞、提措施、抓整改”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以自查、互查为主;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以厂矿企业、重要建筑项目、宾馆饭店、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通信、广播、电视要害部门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主;公安派出所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等为主。同时,各地要在元旦、春节、元霄等节庆日,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抽查。各地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活动,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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