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原则
评审委员会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的原则。
(二)评选标准
原创性:必须是原创作品,任何抄袭作品将不予评审。
创新性:产品功能的创新性。
实用性:市场价值与可实现性。
领先性:立足产业链高端、高附加值 、高科技含量。
时尚性:造型新颖性与色彩协调性。
环保概念:未来趋势、节能降耗与绿色环保理念。
(三)参赛产品和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大赛方案制定、启动时间:2011年7月-9月6日
产品及设计方案征集时间:2011年9月7日-11月30日
评奖时间:2011年12月
七、知识产权及相关事项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性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它违法违规情况的,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并追缴所有的奖项及奖金。参赛人除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主办单位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参赛者承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
3、参赛作品未参加过同类型其他比赛。
4、大赛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权、印刷权和宣传权。
八、参赛程序
(一)创新设计奖
参赛的企业、设计机构、个人及参加高校专场的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将参赛材料(一式三份)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到大赛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大赛指定的电子信箱。
需提报的参赛材料:
1、《“创意淄博”2011年工业设计大赛创意奖报名表》(下载地址: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zbeic.gov.cn);
2、设计图,要求:A3彩色设计图(主视图、侧视图、效果图等),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提交。电子图片一律要求jpg格式,分辨率1024×768;
3、版面限为一个作品一幅,主要由以下内容形成:大赛标题、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产品奖
各区县经信局、经发局和各行业协会将推荐产品参赛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