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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创意淄博”2011年工业设计大赛方案》的通知


  (一)评选原则

  评审委员会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专业”的原则。

  (二)评选标准

  原创性:必须是原创作品,任何抄袭作品将不予评审。

  创新性:产品功能的创新性。

  实用性:市场价值与可实现性。

  领先性:立足产业链高端、高附加值 、高科技含量。

  时尚性:造型新颖性与色彩协调性。

  环保概念:未来趋势、节能降耗与绿色环保理念。

  (三)参赛产品和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大赛方案制定、启动时间:2011年7月-9月6日

  产品及设计方案征集时间:2011年9月7日-11月30日

  评奖时间:2011年12月

  七、知识产权及相关事项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性设计,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它违法违规情况的,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并追缴所有的奖项及奖金。参赛人除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赔偿主办单位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参赛者承诺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

  3、参赛作品未参加过同类型其他比赛。

  4、大赛主办方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权、印刷权和宣传权。

  八、参赛程序

  (一)创新设计奖

  参赛的企业、设计机构、个人及参加高校专场的在校大学生可直接将参赛材料(一式三份)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到大赛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大赛指定的电子信箱。

  需提报的参赛材料:

  1、《“创意淄博”2011年工业设计大赛创意奖报名表》(下载地址: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zbeic.gov.cn);

  2、设计图,要求:A3彩色设计图(主视图、侧视图、效果图等),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提交。电子图片一律要求jpg格式,分辨率1024×768;

  3、版面限为一个作品一幅,主要由以下内容形成:大赛标题、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作品名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二)产品奖

  各区县经信局、经发局和各行业协会将推荐产品参赛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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