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预案用于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下,规范各相关县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2.保证重点,减少危害。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协调小组)及其职责。应急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分管副主任、湖州电力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经委负责,主要包括: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问题;执行应急协调小组下 达的应急指令;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市经委:负责应急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调运,以及必要生活资料的市场供应。
2.市发改委: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
3.市安全监管局: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4.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5.市交通局:负责发电燃料、抢险物资、必要生产资料等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6.市建设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7.市林业局:负责发布森林灾害消息,查处因森林火灾引起的重点林区内电力设施破坏的森林案件。
8.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与抢险、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部门的工作经费。
(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指挥机构,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除Ⅰ级、Ⅱ级电网事故外,其他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事故所在地应急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协调指挥,并接受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