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湖州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函》(国内函[2005]4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发[2005]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0号),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大面积停电是指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二)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对全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分为Ⅰ级和Ⅱ级两个状态等级:
Ⅰ级电网事故: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因发生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导致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发电机组60%以上停机,对全市电网、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Ⅱ级电网事故: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造成全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等原因,导致全市地方发电企业发电机组40%以上、60%以下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