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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


  3、各区(县)、各非公有制企业将具备合格条件人员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证书”、《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汇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统计表》(附件2), 一并报送市经信委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四、注册备案时间

  2011年 11月20日前为办理申请注册备案时间。

  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一次注册有效期为2年,注册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注册结束后,市经信委将通报注册备案情况。未注册人员,我们将通知其所在单位,解除企业法律顾问聘任手续,不得以企业法律顾问身份执业。

  联系电话:3184106

  附件:1、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

  2、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地

 

身份证号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年限

 

外语语种及水平

 

最高学历单位

毕业时间

学校

专业

学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工作单位内部机构名称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含律师资格)及取得时间

 

现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

 

签发日期

 

签发机关

 

企业法律顾问等级

 

前次注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注册期内业务培训

继续教育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经考核合格,同意聘任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申请注册。

 

(盖章)

年  月 日

市经信委意见:

经初审符合注册条件,同意申请注册。

 

 

(盖章)

年  月 日

注册机关意见:

符合注册条件,同意注册。注册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

 

(注册印鉴) (注册机关印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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