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湖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1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
信访条例》,积极探索与《
信访条例》相配套的信访工作机制,妥善、有效地解决新形势下的信访问题,办理好全市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湖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小组在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处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组 长:谈月明
副组长:吴建军(市政府)
凌 云(市委、市信访局)
成 员:冯 宪(市信访局)
朱新芳(市信访局)
左 军(市总工会)
沈舟山(市经委)
沈建平(市财政局、地税局)
王玉琪(市人事局)
孟 宁(市劳动保障局)
唐雄宝(市民政局)
汪俊国(市国土资源局)
李志超(市农业局)
杨根乔(市贸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