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加大推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工作力度,按照依法推进、有序推进的要求,力争每年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职工人数达到上年已建立职工人数的10%以上;争取用3-5年时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企业达到全覆盖,构筑起比较完善的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进一步落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㈠积极推进,抓好重点。根据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要按照“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点,先大后小”的原则进行。“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就是允许非公企业按200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单位、个人各按8%比例计算,每月缴存132元,即每月单位为职工缴存66元,职工本人缴存66元。实行低门槛、低标准进入,以后逐步提高缴存比例,有条件的企业,按现有的规定缴存比例一步到位。“抓好重点,先大后小”就是要求上市公司、准备上市公司、明星企业、重点骨干企业及其职工率先全部、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制企业应恢复建立;在同行业经营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和影响较大的企业先行建立;其他企业分批分步实施。对用工不稳定的企业,可先在企业管理层和生产经营骨干范围内建立,以后逐步扩大参建范围。对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缓缴手续。
㈡完善现有政策,提高制度的适应性。根据非公企业实际,完善现有的提取和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应与非公企业职工流动性较大的新情况相适应。适当扩大提取范围,适度放宽职工与企业中止劳动关系后的提取条件。要扶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较低的企业职工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还款方式和贷款最高限额。要方便职工申请,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针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对象从单一的稳定群体向多元群体转变,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贷款资金风险的制度和措施,确保资金放得出、收得进、管得好。
㈢加强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因此,加强舆论引导和思想发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好氛围。同时,对经多次上门宣传后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或逾期不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或限期缴存;对逾期仍不办理或缴存的,要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
三十七条、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