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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金融业发展的意见


  (十三)大力发展债务融资工具。“十二五”期间,全省债券融资规模力争突破3500亿元,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抓住国家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简化审批程序的有利时机,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优化投融资结构。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定向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集合公司债。积极探索新的担保方式,大力推行大中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打捆发债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支持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推动地方银行业法人机构发行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推动企业财务公司发行债券,提高资本充足率。以城建、交通、能源、高新技术等收益相对稳定、风险较小的行业为重点,推动各地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

  (十四)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做强做精保险主业,充分发挥保障和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功能。鼓励开发符合承接产业转移、自主创新、小企业和“三农”发展需求的保险产品,推动贷款保证保险、消费信贷保险和科技保险等加快发展。进一步引导保险资金加大直投我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地方债、企业债,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保障房、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以股权投资等形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吸引更多的保险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入驻我省。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努力发展适合农民和农民工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推动“治安保险”、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使保险业成为我省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灾害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规范发展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基金机构,探索用市场的办法,丰富和完善地方投融资机制,使各类基金组织成为民间资金在我省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重要载体。设立并运作好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皖北投资基金、铁路建设基金等产业基金。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以资产为纽带,在省市两级建立伞形基金,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增加资金供给。规范发展、做强做实融资平台。在积极完成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对于转化为一般公司的融资平台,要创新融资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抓住国家鼓励融资平台支持保障房建设等政策机遇,增强融资平台的投融资功能。在严格监管、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地进入金融领域,为有效扩大全省社会融资总量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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