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和实施《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企业投资信用制度,规范发展投资中介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委、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府各有关部门。

  (二)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贯彻实施《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和《湖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措施。扩大投资建设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评估论证、专家评议、社会公示、业主招标管理、代建制、直接拨付资金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稽察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

  (三)完善《湖州市加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整合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联建全市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立全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强化招标投标的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监察局、经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等。

  四、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机制,合理界定地方财政支出范围,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闻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等。

  (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探索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和监督。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捐赠收入、国有资源使用费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纪律。制定和实施《湖州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办法》、《湖州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