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台商投资区、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5月3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3日)废止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原《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湖政办发〔2001〕168号)同时废止。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第7次会议精神,修订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台商投资区、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招商引资。负责制定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对外招商合作项目,组织与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络互访、投资考察、招商洽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赴国(境)内外开展招商活动。
(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经济、社会及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着重抓好工业经济、科技和工业性投入(技术改造);综合管理开发区各类项目,做好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管理、会审和统计等工作。
(三)统计及统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和规划;依据《
统计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区内各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协助配合市统计行政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发区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普查工作;搜集、整理、发布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开发区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