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是缓解社会矛盾、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平安湖州”的重要工作内容,必须摆到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积极稳妥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教育和住房救助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
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浙江省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制度和企业劳动保障信用制度,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使各类劳动纠纷在法定渠道上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五)强化行政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要抓紧制订并实施市本级总体应急预案、重点专项预案、县区预案、重点企业预案,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处置体系,构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检测和信息发布、控制与处理、物质保障和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探索建立农村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落实基层政府和农村自治组织在行政应急管理中的责任。
(六)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计划安排。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制度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文件起草程序,多渠道、多形式地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价制度。抓紧修订《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