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0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方案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提出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指导各级政府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纲要》以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浙政发〔2005〕3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的统一、德治与法治的统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效能。要结合我市实际,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作为工作要点,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切实解决体制和制度、执法和监督、观念和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使我市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制度初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现象得到有效纠正,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县乡两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通过努力,到2008年,《纲要》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在我市各级政府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