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区2005年迎峰度夏用电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区2005年迎峰度夏用电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督促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湖州市区2005年迎峰度夏用电方案
为积极应对我市夏季用电高峰期间严峻的供用电形势,确保供用电秩序稳定,保障社会和谐安定和经济发展,根据省 经贸委、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做好2005年有序用电工作意见》(浙经贸电力[2005]240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轻度缺电方案
执行《2005年湖州市区有序用电预案》之方案A:
(一)一般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按照“开六停一”序位表让电,让电时间一般为7:30-11:00,13:00-21:00。重点倾斜企业可安排生产。
(二)所有石矿、粘土砖瓦窑、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水泥粉磨站、黑色金属冶炼行业每天进行避峰让电,让电时间一般为7:30-11:00,13:00-21:00。
(三)欠电费企业停产让电。
二、中度缺电方案
执行《2005年湖州市区有序用电预案》之方案B:
(一)一般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按照“开五停二”序位表让电,让电时间一般7:30-11:00,13:00-22:00。重点倾斜用电企业按照“开六停一”序位表让电。
(二)所有石矿、粘土砖瓦窑、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水泥粉磨站、黑色金属冶炼行业每天进行避峰让电,让电时间一般为7:30-11:00,13:00-22:00。
(三)所有商场、宾馆、饭店的空调温度控制在27℃以上。
(四)亮化工程(节假日、市级以上重大活动除外)、国道省道路灯全部停用;城市路灯间隔开停。
(五)列入湖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产业导向目录中限制发展项目和禁止发展项目企业每天进行避峰让电,让电时间一般为7:30-11:00,13:00-22:00。
(六)欠电费企业停产让电。
三、高度缺电方案
执行《2005年湖州市区有序用电预案》之方案C:
(一)一般工业企业按照 “开四停三”序位表让电,让电时间一般6:00-11:00,13:00-23:00。重点倾斜用电企业按照“开五停二”序位表让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