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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现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黄  萌
  副组长:方新旗
  杨金土(市政府)
  成 员:李建平(市发展改革委)
  曾国兴(市经委)
  沈建平(市财政局)
  蔡福民(市委组织部)
  蔡小凡(市人事局)
  叶 鸣(市监察局)
  赵伟杰(市国资委)
  宋 捷(市委宣传部)
  吴 云(市检察院)
  金民安(市中级法院)
  陆剑英(市审计局)
  曹吉民(市工商局)
  陈月琴(市总工会)
  徐克强(市劳动保障局)
  孙建华(人行湖州中支)
  吴哲勇(市交通局)
  单锦炎(市建设局)
  姚新民(市水利局)
  柴根初(市贸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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