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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湖州市安全生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湖州市安全生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湖州市安全生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州市安全生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意见
(市安全监管局  二○○五年五月十日)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从建设“平安湖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全面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法律意识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自我保护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从2005年到2007年,每年对100名以上各级政府领导干部、1000名以上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10000名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简称“百千万”培育培训工程)。

  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和督促企业组织实施。

  三、培训内容

  (一)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以增强安全法律意识,倡导安全文化,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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