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湖政发[2005]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5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专业计划由市发改委另行下达。
2005年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创新破难、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是全力“建设大城市、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十五”目标,制定“十一五”规划的衔接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创新创优,加快发展,增强能力,注重和谐,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2005年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分别增长14%和1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其中工业性投入增长2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
--外贸出口增长20%;
--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2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6%;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8‰以内。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效生态农业为目标,大力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建设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战略,提升产业层次。通过农业招商引资、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推进六大食品加工区建设,在蔬菜、水产品、畜禽产品、笋竹业加工和流通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争取农产品加工销售额达到110亿元。新增投资超千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10家、“双五一千”企业8家,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国家级1家。新增省级农业名牌和著名商标3个。发挥生态资源和特色农业优势,开发观光旅游农业,推进一产向三产跨越。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殖专业大户“走出去”,建立生产基地,开发异地资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累计达到100万亩以上。以产业转移带动农村劳动力和农民收入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增长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