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市评选领导小组最终审核和确定2011年优秀班组、班组长名单,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不少于50个优秀班组、班组长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检验。
(二)评选办法。评选活动应严格依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矿商贸系统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班组长评选标准的通知》(津安监管四〔2011〕53号)制定的有关原则、标准和程序开展。
(三)表彰奖励办法。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授予“天津市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天津市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荣誉称号,并由所在区县、集团公司或企业酌情给予奖励。在评选出的天津市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中将继续优选出“天津市安全生产十佳班组长”,推荐“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四、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请参选企业、人员从以下参考内容中选择一个或多个方面先进经验或事迹进行总结、提炼,并如实准确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2、3)。
1.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经验;
2.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经验;
3.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提高职工自我保安能力的经验;
4.严格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的经验;
5.班组安全文化、安全诚信机制建设的经验;
6.强化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合法权益的经验;
7.提高班组整体安全文化素质,加强班组长及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经验;
8.其他有关的经验。
先进班组管理方法及主要成果、主要工作业绩应确保主题明确、经验典型、重点突出、内容详实、文字精炼、数据具体准确。请各区县、各市属国有(控股)集团公司评选领导小组2011年12月31日前将优秀班组、班组长的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整理汇总后以压缩包附件形式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争创双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得力举措;是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减少“三违”、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和造就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双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争创双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争创双优”活动的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计划安排,明确活动的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将“争创双优”活动具体化,一项一项地落实,及时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进行指导和推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工具,加大对“争创双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导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评选工作。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保证自下而上产生,群众公认,要经过本单位、本地区等民主公示程序,对公示中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认真核实。
(五)注重培养典型。在开展“争创双优”活动中要注重基层,夯实基础,培养典型;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进“争创双优”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