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完善为老服务体系
同步规划建设大型居住区和郊区新城的养老配套设施。(市民政局牵头)
完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体系,扩大和增加社会化养老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内容,优先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需求。(市民政局牵头)
逐步建立老年护理制度。实施老年护理体系建设工程。(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十)促进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
1.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
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市社会工作党委、市综治办牵头)
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综治办牵头)
2.加强基层社区建设
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3.鼓励社会各方参与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市民政局牵头)
加强党群工作者、居委会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市社会工作党委、市民政局牵头)
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
4.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牵头)
畅通民意表达和回应渠道,创新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到2015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十一五”期末下降36%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牵头)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逐步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信息可追溯制度,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网络,强化药品动态监管和风险控制,提高医疗器械安全水平。(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负责)
5.加强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市人口计生委负责)
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引进人才直接落户等政策体系。(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健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居住地服务和管理。(市人口办、市公安局牵头)
(十一)塑造时尚魅力的国际文化大都市
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健全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市精神文明办牵头)
实施文学、影视、舞台艺术和美术等的创作工程和“民族、民俗、民间”荟萃工程。(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影视局牵头)
加快建设历史博物馆、档案馆、航天博物馆、虹桥国际舞蹈艺术中心等重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完善区县公共文化设施,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重点加强已建成的200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规范化运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影视局牵头)
落实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重大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影视局、市新闻出版局牵头)
实施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市委宣传部牵头)
加快建设国家动漫游戏产业示范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佘山文化影视产业基地、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国家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国家绿色印刷创意示范园区、国家工业设计示范园区以及各类创意产业集聚区。加快集聚各类文化市场要素。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交流。打造环人民广场文化演艺娱乐集聚区。(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
深化文化企业改革。推动文化企业集团重组上市,培育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扶持一批“专、精、特、新”和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市委宣传部牵头)
形成“一圈四区三带一岛”旅游总体布局。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水上旅游、邮轮旅游、购物旅游、商务旅游、会展旅游、医疗旅游、红色旅游。办好旅游节庆活动。加快旅游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建设。(市旅游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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