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牵头)
2.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先导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牵头)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抓紧实施民用航空、海洋工程装备、云计算、物联网、智能电网、大规模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制品与医疗器械等一批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专项工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
着力提高钢铁、石化等基础产业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水平,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控制高耗能产业产能。(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深入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力发展种源农业,构建现代种业体系。(市农委、市科委负责)
积极发展低碳和循环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加强农田水利、农业林网、农田设施建设,推进农机装备质量提高和结构优化,推进高水平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和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市农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负责)
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主要地产农产品最低保有量制度,健全粮食等农产品储备制度,扎实推进“菜篮子”工程,确保粮食、蔬菜等主副食品有效供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风险和市场风险预警能力。(市农委、市商务委、市质量技监局牵头)
5.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着力提升中心城区核心区商务楼宇的综合功能,合理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和老厂房。加快内外环之间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郊区加快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各区县政府负责)
加快工业向产业基地和各类国家级、市级开发区集聚,加快推进规划工业区块外现状工业用地的调整转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政府负责)
(四)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
1.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任务,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高端制造、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努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深化部市合作、院市合作,在纳米技术、生命科学、空间海洋等重点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市科委牵头)
加强科研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海光源后续工程和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上海生物样本库等建设,建设和优化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完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机制。(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
扩大世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布局一批示范应用工程。(市科委牵头)
建设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用示范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强化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导向,加大激励和绩效考核力度。(市国资委负责)。
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和归国留学人员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工程和国家标准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着力解决好产学研合作的权益分属问题。(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
3.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打造覆盖企业成长全周期的金融服务链。(市金融办、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做强“大张江”品牌。加快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市科委、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杨浦区政府、闵行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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