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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积极吸引功能性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及其营运机构总部等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入驻上海。(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牵头)

  支持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市金融办牵头)

  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牵头)

  推进金融领域与非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培育民族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

  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证监局、上海保监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市金融办负责)

  加快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市金融办、浦东新区政府、黄浦区政府牵头)

  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市金融办牵头)

  2.显著提升航运国际服务功能

  提高航运信息化水平,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

  推进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区建设和功能提升,提高港口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

  推动集装箱江海直达。大力发展水水中转。积极推进海铁联运。(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港口局牵头)

  加快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优化邮轮通关便利措施,促进邮轮产业发展。(市旅游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牵头)

  扩大航空枢纽空域容量,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强化航空枢纽地位。(市建设交通委牵头)

  推进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牵头)

  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加强口岸管理单位联动,不断提高通关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口岸办牵头)

  3.基本形成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

  培育一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努力使其成为大宗商品信息中心、定价中心、交易中心和结算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市商务委牵头)

  规划建设大型会展设施,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展会。(市商务委牵头)

  着力吸引有影响力的国内外贸易组织、贸易促进机构、行业组织、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入驻上海。(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发展地标性商业中心,保护和开发特色商业街区,加快社区商业建设。研究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店),发展一批国际品牌和国货精品店。(市商务委、相关区县政府牵头)

  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功能。(市口岸办牵头)

  建设服务全国的贸易促进和服务平台,打造集多种媒体、多领域、多语种于一体的财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市商务委牵头)

  (三)构建服务经济时代的产业体系

  1.大力发展服务业

  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主要金融市场规模保持或进入世界同类市场的前列。(市金融办牵头)

  2015年,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保持世界前列,航空旅客进出港数量达到1亿人次,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550万吨,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3%左右。(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201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比2010年翻一番,电子商务交易额大幅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万亿元。(市商务委牵头)

  2015年,信息服务业经营收入达到6000亿元,成为全国信息服务高地。(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

  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成为国际创意城市网络重要节点。(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

  2015年,国内游客人数达到2.4亿人次,入境游客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展会总面积达到15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国际会展中心城市。(市旅游局、市商务委牵头)

  积极培育专业服务、高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家庭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大力推进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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