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准备。3月底以前,建立市“项目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拟定并下发实施意见,深入宣传发动,确定目标,明确责任。
2.活动启动。以到企业现场办公为标志,全面启动我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各县区同时组织相应活动。
3.活动推进。贯穿全年。按照省、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需要银行信贷支持项目等四方面重点,梳理汇总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市每季组织一次重大项目现场办公会,重点解决省市重大工业项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县区可根据各自实际作好活动推进工作安排。
4.活动督查。组织专门力量,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项目推进年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的全程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查。
5.活动总结。明年1月底前,完成活动总结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予以通报。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湖州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领导全市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由黄萌市长任组长,周杰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成员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市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
2.建立制度。(1)建立市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2)建立重点项目直报制度,对列入市“六大百亿”的重点工业项目、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示范项目等,各业主单位每月上报项目形象进度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建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对需要联合审批的问题,由市经委窗口提出动议,协商解决。(4)建立项目推进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县区项目推进工作例会,对每一个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项目实施情况每月发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通报。(5)建立重点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对列入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重点投资项目,由行政服务中心经委窗口统一受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全程办理有关审批事项。(6)建立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公布国家、省、市行业发展目录、政策和指导意见,正确引导全社会投资,有效配置土地、资金、电力等生产要素,提高工业项目投资效益。
3.创新环境。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根据国家、省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研究实行工业项目登记备案制。设立“项目建设热线电话”--行政服务中心经委窗口电话2213707,受理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并按责任分工,组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限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