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利用外资先进单位
(1)市政府各驻外招商(联络)处;
按当年完成的实到外资绝对额排名,取前3名为市年度利用外资先进单位。未完成当年计划任务指标或实到外资同比下降的,不参加评比。
(2)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完成当年度利用外资计划任务指标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由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根据业绩、增量比重等综合因素确定若干名。合同利用外资或实到外资一项未完成、或实到外资同比下降的,不参加评比。
4.利用外资先进乡镇
按当年完成的实到外资绝对额排名,取前10名为市年度利用外资先进乡镇。
5.利用外资先进个人
按当年完成的实到外资绝对额排名,取前10名专业招商人员为市年度利用外资先进个人。
三、对外贸易
(一)排名考核内容
1.自营出口先进县区
对完成年度自营出口计划任务指标的县、区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当年自营出口总额同比净增量的大小,取前3名为市年度出口先进县区。
2.自营出口超亿美元乡镇
对全市当年度实现自营出口超亿美元的乡镇进行表彰。
3.出口贸易先进企业
按全市各类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当年度自营出口规模排名(剔除出口负增长的企业),取前20名为市年度出口贸易先进企业。
4.进口贸易先进企业
按全市各类有进口业绩的企业当年度进口贸易规模排名(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设备的进口部分除外;剔除进口负增长的企业),取前5-10名为市年度进口贸易先进企业。
5.加工贸易出口先进企业
按全市各类有加工贸易出口业绩的企业当年度加工贸易出口规模排名(剔除加工贸易出口负增长的企业),取前10名为市年度加工贸易出口先进企业。
6.机电产品出口先进企业
按全市各类有机电产品出口业绩的企业当年度机电产品出口规模排名(剔除机电产品出口负增长的企业),取前10名为市年度机电产品出口先进企业。
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先进企业
按全市各类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业绩的企业当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排名(剔除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负增长的企业),取前5名为市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先进企业。
(以上进出口数额均以海关数据为准)
(二)考核排名办法
外贸出口排名:对完成年度自营出口计划任务指标的县、区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同比净增量的大小,评出外贸第一名取一名,第二名取二名,第三名取三名。
同时,对完成年度进口计划任务指标的县、区的外贸进口按进口实绩最大或进口增幅最高进行考核;对完成年度进出口计划任务指标的县、区的加工贸易按加工贸易出口规模最大或增幅最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