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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辑出版《湖州政报》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辑出版《湖州政报》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5]21号 2005年02月1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学习掌握政府发布的政策规定,对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编辑出版《湖州政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州政报》是市人民政府机关刊物,是市政府发布政令、宣传法规的一个重要载体,由市政府主办。《湖州政报》主要是传达政令,刊登和发布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公报性质的综合性期刊,行使市人民政府公报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湖州政报》刊登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刊登的各类公文与正式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二、《湖州政报》作为市政府宣传政策的平台,政务公开的窗口,沟通群众的桥梁,以“宣传政策,传达政令,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为办刊宗旨,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准确地刊登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重要文件,选登国务院、省政府及其办公厅重要来文等,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发行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工商联,市重点企业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并逐步扩大到全市工商企业、医院、学校和市民等。
  三、成立《湖州政报》编辑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编委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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