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心城区规划区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意见
(湖政发[2005]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平安湖州”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就严肃查处中心城区规划区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严肃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行政,努力营造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湖州”的战略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建设环境的重要举措。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树立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破除“以地生财”的陈旧模式,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坚定解决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的决心,积极主动开展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活动,真正把思想工作做到家、做到位,从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
城市规划法》、《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做合法公民,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这项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导群众转变致富观念,完善发展思路,一手处理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一手发展区域经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