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深入开展《
档案法》宣传教育。各地要把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到普法教育整体计划,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考核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的档案法制意识。各级普法办和人事部门要会同当地档案部门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
6、重视发挥档案馆设施在文化大市建设中的作用。要把档案馆建成利用档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今年起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地文明城市考核内容。
7、加大对档案事业建设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省里规定保证档案事业经费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综合档案馆的重要档案征集费、重点珍贵档案抢救费、档案日常维护费和档案研究开发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应加大对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投入,保证档案工作的开展和保管利用的需要。
8、切实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要根据档案专业的特点和档案信息化的新要求,加强各级档案局馆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档案系统干部任用和交流力度,适当引进专业人才,增强档案干部队伍活力。
四、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档案资源建设
9、做好依法监管工作。依法加强对重要档案的收集和监管,各级政府举办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大活动,应当安排当地档案部门人员参加;档案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制度,凡未经档案专项验收的项目,不得通过整体验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规范、依法运行。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
档案法》的行为。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0、加强档案归档接收和征集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源建设,严格文件材料归档制度,任何个人不得把职务范围内形成的档案材料据为己有,拒绝归档。进一步规范档案材料的接收进馆工作。认真做好重要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凡是党和国家领导来湖视察检查工作,重要外宾来湖访问,省部级主要领导来湖调研、考察、检查工作等活动形成的文字声像等档案资料,接待部门和市级宣传新闻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在一个月内向市档案馆送交一套。必要时直接安排市档案馆人员参与收集整理。将已经破产、关闭的市属国有企业中,原重点骨干(县局级)企业、曾被确定为省“五个一批”企业,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并有较长历史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企业档案,全部接收进市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