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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服务教学、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科学研究是行政学院(校)的基础性工作,决策咨询是行政学院(校)的重要任务。开展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要始终贴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党委和政府工作实际、贴近公务员需求实际。
  (一)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科研活动,特别要集中力量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多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培训水平服务,为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氛围。
  (二)加强决策咨询。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活动,突出决策咨询服务的前瞻性、应用性和对策性。重视组织教研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重视加强与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各级政府的合作,拓宽决策咨询服务领域;重视发挥学员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优势,形成决策咨询服务合力。建立行政学院(校)有关人员参加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制度,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工作的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于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
  (三)建立开放合作的科研体制。加强与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国内外学术界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开放的科研管理体制。加强行政学院(校)之间的科研协作,发挥系统整体优势。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咨询一体化,实现良性互动。要重视、支持行政学院(校)科研、咨询工作,提出研究课题,下达调研任务,支持行政学院(校)教研人员参加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学院(校)的思想库作用。组织全市行政学院(校)系统科研成果评审、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和调研活动,逐步实现科研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加强交流与合作
  强化开放办学意识,加大国内外交流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内外培训资源,不断提高行政学院(校)办学水平。
  (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要加强与国(境)外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外联系渠道,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涉外培训,吸收、借鉴国(境)外公共行政及公务员培训的有益经验。有计划选派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出国进修及参加国际会议、论坛,参与课题研究。适当组织部分学员到国(境)外进行培训和考察。聘请一定数量的国(境)外客座教授、学者和知名人士到学院讲学、考察和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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