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努力培养政府需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行政学院(校〕,为推进“314”总体部署和“五个重庆”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围绕建设有特色、高水平行政学院(校)的目标,完善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办学体系;实施特色立院、质量兴院、人才强院战略,着力提升办院(校)水平;创新培训理念和培训方法,着力培养善于治学理政的优秀人才;加强科研、咨询工作,着力提供高质量的科研、咨询成果;加强人才选拔和使用,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学、研究和管理人才队伍;坚持从严治院(校),从严管理,营造良好院(校)风,促进行政学院(校)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设置。按照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功能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继续坚持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别建立行政学院(校〕,并与党校合并办学的基本管理体制。条件成熟时可设立区域性中心行政学院作为重庆行政学院分院。
三、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按照“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的要求,优化布局、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突出特色,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一)明确教育培训任务。行政学院(校)是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公务员到行政学院(校)进修培训。行政学院(校)要按照分层分类原则,科学设置培训班次,构建分类科学、层次合理、长短结合、多元互补的培训班次格局。
重庆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全市处级以上公务员。常规班次设置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市级机关处长培训班、区县(自治县)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培训班、乡镇(街道〕正职领导干部培训班。根据需要开设国有企业骨干管理人员培训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班、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班以及政府其它部门和行业系统公务员培训班等相关班次。
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举办市管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
区县(自治县)行政学院(校)主要培训区县(自治县)所辖部门及乡镇(街道)副职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基层公务员。同时,根据需要培训农村(社区)基层干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