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湖政发[2004]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自2000年以来,我市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努力下,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工作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推动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11个)
湖州源泉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德清县钟管镇人民政府
浙江欧诗漫集团公司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长兴梅源食品有限公司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安吉县坚安竹制品有限公司
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湖州中味酿造有限公司
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
湖州申浩毛纺制衣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