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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湖政发[2004]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自2000年以来,我市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努力下,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工作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推动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单位(11个)
  湖州源泉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德清县钟管镇人民政府
  浙江欧诗漫集团公司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长兴梅源食品有限公司
  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
  安吉县坚安竹制品有限公司
  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
  湖州中味酿造有限公司
  南浔区旧馆镇人民政府
  湖州申浩毛纺制衣有限公司

  二、先进个人(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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