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4]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湖州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针对近年来我市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等犯罪突出的情况,为有效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等违法活动,保障电力设施安全,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电网运行安全,根据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电力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市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破获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盗窃国家电能的重大案件,打击一批涉电违法犯罪团伙,依法处理有涉电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取缔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有效遏制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打击、防范和控制涉电违法犯罪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打击整治内容
(一)盗窃、破坏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二)盗窃国家电能的行为;
(三)以电力建设工程、生产企业为目标,盗抢材料、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及打架斗殴等行为;
(四)采用暴力手段干扰、阻碍、抗拒用电护线检查及其他依法执行公务活动的行为;
(五)打击、报复依法执行公务的电力工作人员的行为。
三、工作重点
(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突出地区;
(二)线损率异常或超标严重的地区和线路;
(三)周边地区治安情况混乱的电力建设工程;
(四)非法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物资、器材的收购站、点和涉电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乡镇村庄。
四、工作步骤
市公安局、市计委、市工商局、湖州电力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开展以下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