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当地政府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要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直接指挥。指挥部及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一名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市级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1.查灾核灾组
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灾害结束后,邀请专家共同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
2.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
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贸易与粮食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加强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3.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市计委牵头,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湖州电力局、市级各家通信公司、保险公司、驻湖部队、军分区、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等设施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以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落实保险理赔。
4.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牵头,市计委、市民政局、市水利局、人行湖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
5.医疗卫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