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徐委发[2011]47号 2011年9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不断深化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改革中加快发展,在创新中实现跨越,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应该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正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影响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因素正日趋多元化,稳定低生育水平压力较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仅面临着人口数量问题,还面临着流动迁移人口规模增大、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任务较重、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等诸多新的矛盾。
“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推动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协调发展,不仅事关徐州科学发展与争先进位大局,更事关民生改善与和谐稳定全局,对于全面建设小康徐州、和谐徐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将“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纳入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六项重点任务之中。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始终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第一国策的重要位置,放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为“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人口问题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这一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下降并逐步趋向正常,促进人口问题统筹解决。
总体目标: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力争用1-2年时间创建成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到2015年,全市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5以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确保“十二五”期间人均计生经费投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