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关于对中央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项目收缴管理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财驻陕监〔2006〕101号)
陕西省水利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项目收缴管理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函》要求,我办拟对你单位中央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项目收缴管理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调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请认真填报《中央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项目收缴管理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
二、请以文字材料介绍你单位中央地方分成非税收入收缴依据文件、管理模式的基本操作方式,包括分成环节设置、中央分成收入的解缴程序等,并分析实际分成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关建议。
三、请结合你单位中央地方分成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实际,从加强管理的角度,分析现行中央地方分成非税收入管理现状,提出完善管理的政策建议。
四、调查的项目范围见附件二。
五、请于2006年6月12日前将《中央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项目收缴管理有关情况调查表》和其它有关调查情况的文字材料报我办,我办将根据报送材料情况选择部分单位现场核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