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平安湖州”的组织领导
1、加强对建设“平安湖州”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共同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市委、市政府成立建设“平安湖州”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打防控一体化、矛盾纠纷疏导化解、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民主法制建设等五个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平安湖州”建设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负责各专项工作指导协调组的工作。各有关方面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分解细化和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形成整体合力。各县区和乡镇(街道)也要按照建设平安县区、乡镇(街道)的要求,加强领导和协调,从组织上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建设“平安湖州”的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强化督促检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瞒报漏报现象。完善创建平安县区、乡镇(街道)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3、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的工作合力。坚持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驻湖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地区之间都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做到全市一盘棋,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4、为建设“平安湖州”提供有效保障。各级都要建立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逐年提高。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群防群治的途径和办法,多渠道、多途径地解决群防群治所需经费。进一步加大科技装备投入,不断改善技防设施,增强快速反应和攻坚克难能力,着力提高建设“平安湖州”工作的科技含量。
建设“平安湖州”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平安湖州”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