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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民营经济“6855”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任务分解

  (一)部门责任分解

  1.培育80个省知名商号。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企业争创意识,着力抓好知名商号的培育、推荐和奖励工作。在全市具有独创性、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信誉度的企业中推荐产生。

  2.培育80只省著名商标。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商标评审委员会。

  工作要求:以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企业和块状经济中的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在已获得市著名商标中产生。

  3.培育80家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重信用守合同”单位。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经委。

  工作要求:以开展企业信用工程建设为重点,通过对工商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每年推荐一批守法经营、商事信誉高的企业,使之成为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重信用守合同”单位。

  4.培训80名个私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才(EMBA)。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和单位: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营企业协会。

  工作要求:通过与知名高等院校协作,举办现代管理知识、经营决策等培训班,在民营企业中培养一批高素质、精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

  5.培育80家省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和单位:市贸粮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消保委。

  工作要求:以大型商贸企业及房地产、旅游、公用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组织消费者评议,将民营企业中商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维权业绩突出的企业推举为省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在市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中产生。

  6.培育80种省级“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和单位:市质量技监局、市卫生局、市消保委。

  工作要求:通过组织消费者抽样调查,推荐一批产品性能好、质量优良、品牌信誉高的产品为省级“消费者信得过产品”。

  7.培育50家年销售额超5亿元、或利税总额超5000万元企业、或成交额超5亿元商品交易市场。

  牵头部门:企业由市经委牵头,市场由市贸粮局牵头;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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